学院全体同学:
11月15日,学校犀浦校区开展联合安全检查工作。在抽查中发现孙**和孟**同学有使用(存放)违章电器的情况。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学生公寓住宿管理办法》《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宿舍管理制度》《西南交通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西南交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现给予孙**和孟**同学警告处理。
希望全体同学引以为戒,认真遵守《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学生公寓住宿管理办法》《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宿舍管理制度》《西南交通大学学生住宿违纪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杜绝使用违章电器,共同维护宿舍安全。
特此通报。
注:有未解除的纪律处分,个人和集体均不得参与评奖评优。
序号 | 宿舍号 | 违纪情况 | 姓名 | 学号 | 专业 |
1 | T08**** | 存放、使用违章电器 | 孙** | 2019****98 | 产品设计 |
2 | T08**** | 存放、使用违章电器 | 孟** | 2020****99 | 环境设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