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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就业处】【通知】关于开展2023年“闪亮实习生”就业实习实践活动的通知

2023-05-24   点击:[]

各培养单位:

就业实习是在校大学生们了解职场、提升就业竞争力、适应职场的最直接有效的方式。“闪亮实习生”项目实施以来,参与人数逐年增加,2022年参与人数更是增加了60%,说明同学们通过就业实习确确实实获得了成长和提升,还有不少同学因此获得了好的就业机会。为了进一步引导学生更好地开展职业世界探索,帮助学生做好职业规划、提升职场素养,现将开展2023年“闪亮实习生”就业实习实践活动,关于开展的流程、要求及“闪亮实习生”评选办法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不限年级。

学校鼓励全校所有学生利用假期开展实习实践,符合实习基础条件的学生每人可获团委二课堂“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板块10个学时。在此基础上,由各培养单位按照要求组织初赛后,将优秀选手推荐至招生就业处,招生就业处将组织决赛评选出30名优秀的实习学生,授予“闪亮实习生”称号并分别予以1000元、800元及500元的奖金支持,且可获得团委二课堂“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板块12个学时。

二、实习认定和评选要求

1.符合就业实习认定条件

学生通过学校组织的数场线上线下实习生招聘会或其他各种渠道联系实习单位,并利用暑期时间进行为期一个月及以上的就业实习,完成实习报告撰写,并在9月8日前按要求向培养单位提交实习证明(内容要求见附件1)和实习成长报告(内容要求见附件2)。按要求完成实习的学生可在团委二课堂“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板块获得10个学时

2. “闪亮实习生”评选流程

1)招生就业处按照符合就业实习认定的学生人数分配的“闪亮实习生”名额;

2)各学院按要求组织符合就业实习认定条件的学生参加学院初赛,确定进入学校决赛人选(初赛要求);

3)招生就业处按教育部生涯规划大赛相关要求举行学校决赛,评出30名闪亮实习生。

获评“闪亮实习生”的同学可在团委二课堂“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板块获得12个学时,并获得相应奖金支持;排名前列的选手还有机会推选参加全省复赛甚至全国决赛

三、工作时间节点

1.学生提交实习证明、实习成长报告

学生需在9月8日前向各培养单位提交实习证明(附件1)、实习成长报告(附件2)。

注:请于9月8日前将附件1、附件2电子版提交至2657312832@qq.com。附件1、附件2纸质版提交至X8202办公室高晗雨老师处。

2.各培养单位报送符合就业实习认定条件名单

各培养单位审核学生实习材料后于9月15日前报送符合就业实习认定条件名单(附件3),并附上名单所列学生的纸质版实习证明(附件1)、电子版实习成长报告(附件2)。实习证明排序同名单一致,实习成长报告以学号、姓名命名。

3.“闪亮实习生”学院初赛时间、要求和学校决赛举办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1.所有同学的二课堂学分将在“闪亮实习生”学校决赛举办结束后录入;

2.获得“闪亮实习生”称号的学生的奖励经费将直接报学校计财处划转到学生在计财处登记的银行卡账户上;

 3.按照《2023年度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工作方案》要求各培养单位完成实习(提供实习证明)学生人数(不限年级)原则上需达到2024届毕业生总人数的8%。人数达到总人数8%的给20分,不足8%按比例给分,请各培养单位广泛动员、积极组织。

4.其他未尽事宜,联系就业指导科:66367316(陈老师)、66367314(易老师)、66366571(贾老师)。

                                    

   招生就业处

                                     2023年5月23日

 

 

  • 附件【附件1_3.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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