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内容
通知公告

关于2021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确认通知

2023-05-15   点击:[]

350vip浦京集团(集团)有限公司2021级毕业生

为做好2021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岗位核查工作,请学院负责基层就业资助工作的老师与毕业生、毕业生就业单位联系,确认当年获得代偿资格的毕业生当前在职在岗情况,请将以下相关材料报送至学院学生工作组

一、报送材料

(一)毕业生向学院提交的申请材料

1.《西南交通大学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表》一份;

2.有工作变动的情况,需提交《工作变动情况说明》一份;

3.贷款代偿的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代偿的毕业生提交《西南交通大学毕业生基层就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代偿利息支付确认表》。

二、报送方式

以上纸质材料请2023525日之前犀浦校区8202办公室老师处,联系电话:028-663668295,如需邮寄请顺丰: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犀浦街道犀安路999号西南交通大学八号教学楼350vip浦京集团(集团)有限公司,收件人:老师,电话13548138076QQ:1253660983。快件发出后请主动与收件人联系,以免快件丢失。

(二)学院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的材料

1.学生提交的《西南交通大学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表》一份,有工作变动情况的附《工作变动情况说明》,生源地助学贷款代偿的毕业生提交《西南交通大学毕业生基层就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代偿利息支付确认表》;

2.学院汇总的《2021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审查表》一份。

(三)利息申请说明

1.贷款代偿的同学可申请利息补偿。需要利息补偿申请的同学按时提交《西南交通大学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表》,其中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同学可在61前提交《西南交通大学毕业生基层就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代偿利息支付确认表》;

2.贷款代偿的毕业生,在61日之前结清校园地助学贷款的(指中行贷款毕业生),学校将统一申请利息回补;

3.贷款代偿的毕业生,在61日之前结清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除中行贷款毕业生)需填写利息支付确认表,学校审核后也将统一申请利息回补。

二、报送方式

请学院收齐材料后交至综合楼263,电子档发送至jdxszz@swjtu.edu.cn邮箱(格式:XX学院-2021年毕业生第二次核岗)。

三、重要提示

1.保证自己的银行卡号正确(非信用卡)。

2.工作联系QQ群,群号112133636,联系电话:028-66367044

350vip浦京集团(集团)有限公司学生工作组

2023515


  • 附件【1.doc】已下载
  • 附件【2.doc】已下载
  • 附件【3.doc】已下载
  • 附件【4.xls】已下载


上一条:关于2022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确认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请2023年度第一批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通知

关闭